大一【西洋文學概論】,老師教了一個修辭術語「epithet」,指的是史詩描述人物或事物特性的特定形容修飾語,像是fleet-footed Achilles,rosy-fingered dawn,wine-dark sea。當時大量的字彙,還有ID/配對記憶題型,把我搞得頭昏腦脹的。不過後來對故事更了解、英文也有長進時,覺得這些形容修飾語生動而優美,很能啟發想像。時隔多年,幾乎都忘了epithet這個字了,沒想到近日竟有實際應用的機會,而且到目前為主成效不錯!--與文學、創作無關,而是與親子關係有關。
話說孩子漸長,手足之間的摩擦沒有減少,而自主意識又不時會與成人意向有所衝突--當孩子之言確實有理,被難以判定是非的問題反詰,讓身為母親的我經常變成苦主,有時耐著性子循循善誘,有時忍不住暴走,有時沮喪到極點、只想消極不作為。
某日,親子意見相左、且孩子指稱我誤判時,孩子的爸爸在場。爸爸要孩子重述發生了什麼事,不服氣的孩子氣呼呼的,語氣自然不佳。爸爸打斷孩子,說凡是提到媽媽時,都要冠上「親愛的媽媽」。於是,孩子開始重新敘述,如果忘了加「親愛的」,就被要求重述。幾次下來,不只他說著說著覺得好笑,我聽了也覺得悅耳,原本僵持不下的氣氛就緩和、鬆開來了,問題也就慢慢「去問題」了~
今天,跟孩子約定好,在喚彼此名字或稱謂前,要加特定形容修飾語。我是他們口中「超級親愛的媽媽」,一個孩子是「善體人意的xx」,另一個是「體貼、善良的o o 」。原本有險些擦槍走火的局面,都因為善意的修飾語而化解了~覺得不是唸外文系的先生,竟有如此巧思,太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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