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戲
有沒有觀察過自己如何對年幼的小小孩說話?是不是發現自己用很不一樣的說話方式呢?像是抱著她們,指著家裡的「來福」,放慢速度清晰地教她們說:「狗狗」,可能臉上還會做出滑稽的表情,把她們逗得咯咯笑。這時候的你正不自覺地用一套和平時不同的表達方式,如果平常你也用這樣的方式和朋友說話,他們可能覺得你在裝可愛!
當說故事給小朋友聽的的你,一下子化身/聲成可愛的白雪公主,一下子變成惡毒的後母時,其實正扮演並穿梭於童話故事中的各個角色;此時的你不再是那個每天得背著重重書包上下學、面對一堆考試的可憐中學生,而是藉由戲劇的「角色扮演」,暫時置身苦難現實之外的遊俠。
再談談現在最時興的電腦、或電視遊樂器的遊戲吧!不管是「快打旋風」、「大富翁」這種「競賽性」、「對戰性」的遊戲,還是像「虛擬人生」擺明了「角色扮演」的遊戲,遊戲開始一定都會要你先選定一個主角,這時候你考量的因素可能包括他/她們的「秘技」,同時還會考慮這些人物是不是看得順眼、你能不能認同這個角色。因為一旦遊戲開始,這些你選的人物就代表你在螢幕上動作。或者反過來說,拿著搖桿或按著鍵盤的你就成了螢幕上的主角—他往上跳時,你也不自主的拉長身體;他被揍時,你似乎感同身受地大叫:「啊!」;當他戰勝魔王時,你的臉上揚起得意的表情,可能還會高興地大叫:「YA!」—這時候的你享受著英雄的喜悅,早把因為昨天發下的考試卷只拿了29分而被罵得臭頭的事忘得一乾二淨!…直到爸媽的催促聲響起,你才又被迫面對現實—原來自己只是個被功課壓力壓得喘不過氣的中學生。
觀照我們自己的童年經驗,其實很多遊戲的進行,早在我們不知不覺中摻雜了戲劇的因素或與戲劇演出雷同。就像戲劇故事中的角色將演員自現實生活抽離,童年遊戲的種種規則也將參與遊戲者的身分重新定位。一個小學生可能在遊戲中成了警察,而老師則成了強盜!在追逐當中,或許角色易位,老師成了警察,追逐另一個小朋友。正如同演員在現實生活之外還擔綱許多不同性格、身分的角色,而演員舞台上的表演是演員依據實際搬演情形刪修增色劇本或隨機應變而來;不只個人的角色在遊戲中流動,遊戲規則也常因應遊戲者而有所調整。舉例來說,一群年約10歲的小學生興奮地在打枕頭仗,這時其中一個人的6歲小弟弟要求一起玩,為了讓他能成為旗鼓相當的競爭者(以免他很快就敗陣下來、結束遊戲),原先的遊戲成員可能會跪下來與年幼者一般高後再繼續遊戲。
我想上述的經驗對你而言應該不陌生吧!戲劇的發生其實就是這麼簡單,當你跳脫日常生活的行為常模,進入一個截然不同的(假想)世界時,遊戲就開始,而戲也就上演了。
一般人常以為在劇院裡、舞台上、或藉助媒體如廣播、電視、電影演出的才是戲劇;事實上,這些專業或職業性的表演只是戲劇的部分面向而已,它們可以讓我們認識並欣賞戲劇展演的可能性,卻不是戲劇的全部。我們可以藉由劇場內的表演釐清戲劇的定義—表演者固然穿梭於現實(後台換裝)與虛構(台上的角色)之間,劇院中的觀眾在欣賞表演的同時,其實也處在與現實生活斷裂的特殊時空,中斷了現實角色的一切活動;這種與現實生活「隔離的」時空是戲劇的特徵,也是戲劇發生的條件。然而,在劇院建築還是傳播媒體這些特殊空間之外,戲劇無處不在發生,它並不像我們印象中與生活如此抽離;相反地,戲劇就像遊戲一樣,是我們自童年起便時常接觸的生活花絮;英文動詞「play」就同時指涉「玩遊戲」與「演戲」呢!
從童年的遊戲到整個生命的劇碼,我們一直與「戲」結緣。戲劇如同遊戲,都是生活中的輕鬆小品,在遊戲規則與角色扮演之間,調劑我們觀照事態的角度或與人交遊的方式。當我們重新玩味「戲如人生、人生如戲」這句老生常譚,我們將發現它不只說明「戲」與「人生」彼此擷取靈感而變形、再創造,也暗示著二者之間的流動性。
2. 相招來看戲
不知從何時何地,開始流傳著「演戲的是瘋子,看戲的是傻子」的俗諺?它透露著對於演員和觀眾悠遊現實與虛構間的不解與嫉羨。我不禁頑皮地猜想:說這話的人,一定是個被現實表象所侷限的顢頇冬烘老頭!否則,就算因為現實因素與社會價值考量,有志演戲者仍在少數,電視機前、電影院內、劇院中、戲棚下,那裡不是充滿著隨主角同喜悲、心緒跟著劇情發展而起伏的觀眾呢?因為主角遭逢不幸而哭紅眼睛、擤紅鼻子的模樣或許可笑,這些投入的觀眾可一點也不傻—他們看戲過程中所經歷的「角色認同」,領著他們穿越現實、滿足了想像,現實生活的不順遂於是不再那麼令人沮喪。或許也是因為如此,看戲如同聽故事,成了人類世界中跨文化的共同渴望。
日常生活中,我們不時發現戲劇就在身邊上演;看到某人表達時誇張的表情與動作、夜市賣膏藥說唱俱佳的市井小販、議會上演的政治秀,我們常說這些人十分「戲劇化」。然而,這些終究不是我們認知的「戲劇」,其間的差別究竟在那裡呢?界定「是否為戲劇」的門檻不在劇種、表演場地、或表演形式與風格,而是它是否為「有意識的創造」,預設了觀眾的存在;因為戲劇不只是一種表演藝術,也是一種溝通的藝術,涉及演出團隊內的協調,表演者與觀眾間的對話。廣播劇、電視劇、電影等拜科技之賜的「媒體戲劇」固然擴大了戲劇的普及性,也成為大部分人認識戲劇的途徑,卻少了戲劇原型「劇場戲劇」或「舞台劇」中最迷人之處—觀眾與表演者共時空、同感、互動的活潑性。
雖說「舞台劇」,可不一定要在富麗堂皇的戲劇院演出。中國古代隨興用粉筆畫個方框或舖個地毯便成了表演場;古希臘最初始的劇場是依傍山勢設立臨時坐席的戶外劇場;西方中世紀的宗教劇有的在教堂內演出,有的則像馬戲、雜耍等娛樂形式,在市集就地或搭台演出;莎士比亞時代的劇院由酒館改建而來,一如中國明清之際發展出的茶樓演劇。不同的表演形式衍生出不同的表演語彙,要求各異其趣的觀劇文化—你在看野台戲時安靜地嚴守西方寫實主義劇場規範,可是會挫折台上賣力演出的演員;你在西方劇院看易卜生的「野鴨」不時喝采叫好,可就會遭人白眼或噓聲了。所以,看戲也是需要學習的。當「表演工作坊」、「屏風表演班」、「果陀劇場」等國內知名商業劇場,以西方劇場表演形式漸漸獲得觀眾青睞時,我想帶你看看我們原生文化中的「野台戲」。
即使是成長在都市的同學,或許仍有零星接觸廟會的機會。通常神明生日等慶典的時候,廟埕就會搭起戲台搬演歌仔戲、布袋戲等野台戲,除了下午敷演神仙故事、獻給神明的「正戲」,晚上搬演的娛樂性戲碼往往是街坊鄰居或信仰圈內住民交流感情、放鬆心情的好時機。你可能看到附近居民三三兩兩搬張小凳子坐在台下看表演—住在街尾的阿生或許邊吃著從旁邊小販買來的烤香腸和糖葫蘆,邊和坐在隔壁的金水嬸聊天;而住對面的阿土伯看到精彩叫好處,還會賞個紅包給台上的演員美香,你看著女演員繼續演出卻緩緩趨身含笑拿了紅包…有時候,台下觀眾的互動和台上的戲劇一樣精彩,你不曉得要看那邊!
如果你懷疑這樣的表演不夠水準(野台演出在技術上有一定的限制)、這樣的觀眾沒有文化素養(竟然邊看表演邊吃東西,還和旁人說話)!我必須告訴妳/你,這種富有強烈生命力、和生活與觀眾都密切結合的戲劇形式,正是我們文化中非常活潑的戲劇面貌,也是西方劇場從「前衛運動」以來致力學習的。至於我們熟知的種種「劇場規範」—要看戲劇表演得花錢買票進劇場看;觀劇時不能交頭接耳或任意走動,以免影響其他觀眾;演員在距離觀眾遙遠的鏡框式舞台敷演角色的故事情節(如果我們把所見想成二度空間,演員們好像在一個畫框內表演);觀眾區的燈光打暗—反而是受到西方寫實主義劇場的影響。當前衛運動之後的西方劇場開始反省並打破這些成規時,我們可不能自以為「這才是劇場」或「這才是欣賞戲劇的原則」!戲劇既然釋放我們的想像,引領我們穿梭於不同的時空之中,又怎麼會侷限戲劇一定要在劇院的舞台上搬演、而看戲的方式只有一種呢?
也許你已經習慣買票進劇院看你心儀的表演,或者你曾經羨慕國外有許多街頭藝人為灰色的都市叢林憑添色彩,其實我們的生活周遭還有許多免費的看戲機會被你忽略了。下一次,當你發現離家不遠的廣場搭起戲台時,何妨拉張矮凳,看一場可以自在吃著烤香腸、芋仔冰,還能放聲叫好的戲!
3 逢場做戲
同一個「小紅帽」的故事,有人說得動聽,有人講得乏味,箇中差別取決於說故事者的表達功力。相同的,戲的好看與否,一部分來自劇作家的編劇技巧或是說故事的方法,大部分則來自表演者傳達出的戲劇感染力。戲劇,不完成於劇本,而是完成於每一次的演出。劇作家設計的劇辭或是走位,往往因應實際排演時的狀況而有所調整,反映著導演與表演者的獨特詮釋與風格;像是希臘悲劇「米狄亞」,在日本劇團和台灣劇團演來,成了兩個獨立的藝術之作。
有的劇作家錯把戲劇當成文學,舞文弄墨、雕琢辭藻,卻不適合舞台搬演,成了所謂「案頭之作」。好的劇作家在寫劇同時,會考量劇場空間、演員走位、甚至觀眾反應,一個劇團拿到這樣的劇本往往不用多加改動,便能適應舞台演出的需求,是為「場上之作」。英國的莎士比亞與法國的莫里哀,因為身兼演員,嫻熟劇場、靈活掌握戲劇演出的節奏,成了西方近代劇場史上的兩大劇作家。高度程式化的中國傳統戲曲要求演員合唱、唸、做、打於一身,不是戲班子外的一般人能應付得來的;僅管如此,從元朝的關漢卿以至清朝的孔尚任,成功的劇作家除了文采超群、創思獨步,若非與演員相熟就是因為勤於觀戲,瞭然劇場與觀眾的需求,才能創作出寓敘事、抒情於歌舞的佳構。然而,即使是「場上之作」,具象化的演出還是和文字的劇本不同,舞台表演加入了表演者的臨場反應與機智,表現著戲劇本身的適應性,這是劇作家無法預見與參與的部分;另外還加入舞台藝術的燈光、音效、服裝、化妝等,賦予戲劇比文字更為生動活潑的生命力與感染力。
當然,還有更為奔放的劇場形式—根本沒有劇本,只有故事大綱與類型化的角色等基本骨架,其他的「血肉」,就全憑演員即興發揮。最有名的例子就是16世紀義大利的喜劇(commedia dell'arte),戴著面具的演員擔任類型化的角色(如我們的生、旦、淨、末、丑),在故事梗概的基礎上依角色類型各自發揮。現代劇場也有不少實驗集體創作的例子,劇團成員在彼此腦力激盪中,決定故事情節與展演形式。尤有甚者,有些劇團因應觀眾成分與演出場地,發展出獨一無二的戲劇表演,或者邀請觀眾參與創作與演出,正所謂「逢場做戲」呢!
戲劇的適應性與活潑性不斷挑戰我們的想像,延伸我們的視野,也因此,成就一齣戲往往充滿著不可預知性,是劇團成員互相協調合作、共同解決問題的過程。
如果我們要把「魯莽者」搬上舞台,首先面臨的是團隊中個人職務的分配。人力有限的情形下,我們應當先考慮戲劇外圍事務的分工,決定討論與排演時的「守門員」、「守時員」、「旁觀者」—守門員負責把一時興奮,岔題到柏原崇、日本偶像劇的同學拉回正題;守時員負責控制討論與排演流程,避免時間分配不均或無謂的浪費;旁觀者則適時充任討論時的調停人或仲裁者。在討論過程中,我們要關心的,不只是角色如何分配的問題,還包括了服裝、化妝、音效、燈光等設計與執行事宜。這些環節雖然在最後的表演當中隱形,把光圈留給台上的演員,卻起著畫龍點睛、成就戲劇的關鍵作用。另外,因應觀眾成分適當調整表演內容也是很重要的,因為劇場中觀眾與表演者的共時性正是表演藝術的過人之處。當成員對戲劇整體呈現的方向達成一定共識,演員搭配劇詞、走位的排演也才有了基礎。至於從幕前到幕後決定戲劇表演風格的導演,其實是近一世紀以來才建立的觀念,這裡可以「旁觀者」兼任;或者同學們集思廣益,也能經由討論、嘗試各種不同表演方式,找到適合的表演語彙。當排演嫻熟、具備場上表演的大致形貌後,也不妨找幾個朋友來看綵排,提供來自觀眾的意見;尤其像「魯莽者」這個劇本以英文發音,更考驗著演員與觀眾雙方的傳達與接收能力。
戲劇不像考試,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每種不同的創意與詮釋都是值得尊重的。雖然我們難免對買票進劇院看的表演有所期待,出乎意料換來的可以是責難,也可以是驚嘆,藝術欣賞本來就是很主觀的。所以,不管你是台上的演員,還是幕後的音效、燈光執行,何妨把它當成一場遊戲,馳騁你的想像,認真而盡興地玩。也許漸漸地,你將發現能進入另一個角色、另一個時空,是多麼自在;或者慢慢你培養出「戲癮」,愛上了看戲,還愛上了「逢場做戲」!畢竟生活中本來無處不是戲,戲劇如同遊戲,其實於我們都是那麼自然!
來,做一場戲吧!
本文收錄契訶夫著,陳韻文改編(2000),《英語劇場2--魯莽者》。台北:采禾文化。